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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取消电动车违章“3项处罚”,不戴头盔也在内

来源:[互联网] | 时间:2023-12-12 | 阅读量:22

电动车作为目前大部分人的主要通勤工具,长时间使用难免造成交通违章。今年开始,多地交管部门取消了电动车中常见的“3项处罚”,今天带大家一起盘点一下。

1、不戴头盔,以“体验”代替处罚

自从“一盔一带”行动开始,很多朋友都因为没戴头盔被处罚过。但随着骑车戴头盔的概念深入人心,违法人数减少,多地交管部门取消了对“未带头盔”行为的罚款。例如湖南省,去年共有284.2万未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由罚款改为警告。

但不罚款并不意味着不处罚。例如云南大理,对于未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,现场会被发放反光背心,和执勤交警一起执勤,从而起到警示作用。

2、普通违章,以“学”代“罚”

开汽车的朋友都知道,如果驾证分数不够,可以在通过“12123APP”学法减分,既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,又能做到人性化执法,广受驾驶员的欢迎。在江苏江都,当地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车违章也进行了类似政策。

根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江都交管部门对于2023年9月1日以后的电动车违章行为施行“学法免罚”政策。违章车主通过非机动车驾驶人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交通法规学习,可以免除违章造成的罚款。

3、非标电动车允许上路

自从电动车新国标发布以来,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都被定义为非标车,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。但由于正在使用的非标电动车还可以正常行驶,未达到自然淘汰的标准,同时贸然禁止会对车主出行、经济方面造成影响。所以很多地方对于非标电动二、三、*进行了备案登记、上临时号牌的政策,赋予非标车路权,允许正常使用。

违章处罚的目的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、加深交通安全意识,电动车取消的3项处罚,显得更加人性化,也深受当地电动车使用者的欢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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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王金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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